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中共象山县委宣传部;
2.岗位名称: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委宣传部303室(象山县后堂街21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284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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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象山县委宣传部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