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朝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标注“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贫困户),且为2020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专)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30周岁(不含)以下,即1990年7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2018年、2019年面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中,已进入考察、聘用环节放弃资格的人员,2018年、2019年被安置到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同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即开始报名,2020年7月23日17时0分截止,过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考生将以下材料在电脑上填写,并压缩成zip格式压缩包,邮件标题为“建档立卡所在地(县、市、区,下同)+姓名”,如:“北票市+张三”。
Zip压缩包内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粘贴电子照片,此照片要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一致;笔试准考证信息部分暂空白)电子版;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5.《贫困户扶贫手册》中“家庭情况”页及“家庭成员”页扫描件(已录入系统但《贫困户扶贫手册》未制发(更新)的新识别、自然增加人口,提供由乡镇政府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扫描件)。
建档立卡所在地为北票市的考生邮件发送至bpbmyx@163.com;
建档立卡所在地为凌源市的考生邮件发送至lysbmyx@163.com;
建档立卡所在地为朝阳县的考生邮件发送至cyxbmyx@163.com;
建档立卡所在地为喀左县的考生邮件发送至kzxbmyx@163.com;
建档立卡所在地为建平县的考生邮件发送至jpxbmyx@163.com;
建档立卡所在地为双塔区的考生邮件发送至stqbmyx@163.com;
建档立卡所在地为龙城区的考生邮件发送至lcqbmyx@163.com。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审核由各县(市)区扶贫部门负责解释,负主体责任。
资格初审后,合格人员名单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zgcy.gov.cn,下同)及考生建档立卡所在县(市)区、乡(镇)、村公示3个工作日。
(二)申报岗位及准考证信息填写
申报岗位前,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岗位设置情况;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自愿申报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申报建档立卡所在地或市直事业单位岗位,不得选择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申报岗位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岗位申报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岗位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在笔试公告中公示考生选岗情况以及考试信息。
(三)笔试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考生将申报岗位信息、考点、考场、考号等信息完整填写至《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即进入面试。
面试前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申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朝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加强关注。且勿相信其他网站、第三方链接等发布的信息。
(三)本次招聘实行承诺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要用微机发送报名邮件,不得用手机发送。邮件发送后,及时查看邮件回复是否成功接收。接到成功接收的回复后,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五)考生自报名至申报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认定问题,咨询扶贫开发部门;关于学历问题,咨询教育部门;其它事项咨询组织、人社部门。
(八)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2639698
市委组织部:0421-2915960
市教育局:0421-2856600
市扶贫办:0421-388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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