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7日(不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建平县户籍;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建平县2019年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请考生登录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建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17日;
3.报名地点:建平县教育局二楼;
4.缴费标准: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
5.考生需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⑴.身份证;
⑵.户口簿(复印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
⑶.毕业证书;
⑷.《就业报到证》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⑸.教师资格证书;
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携带所在乡镇场街出具的证明;
⑺.《建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点击下载);
⑻.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6.注意事项:
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⑵.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⑶.笔试报名不受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⑷.有师范类专专业要求的考生,需提交下述两种材料之一予以证明:一是考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其上印有“师范生”字样;二是考生《就业报到证》未注明“师范生”字样的,由考生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建平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公布。
笔试结束后,建平县教育局和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建平县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备考4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到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工作由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公布。
幼儿教师的面试为试讲与才艺展示(绘画、钢琴、舞蹈),时间为20分钟。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同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建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平县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建平县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建平县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三年内不得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招聘的教师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1-782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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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