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引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凡与所报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h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7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7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有效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的学历学位认证(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毕业的可先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材料,并承诺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于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进行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此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未尽事宜请查看报名须知(附件5)或咨询电话:0537-3255915。
点击下载>>>
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第二批“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x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