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轮职位招录公告
根据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20年度第二轮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本市第二轮招录公务员职位涉及综合管理、财经管理、信息管理、政法、城市建设管理和卫生健康管理等6类,具体职位信息可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报名范围
(一)已参加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未被录用的;
(二)符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本市第一轮招录工作中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适用特殊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报考适用普通体检标准职位除外)。
二、职位报名办法
职位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7月15日10:00至7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考生在网上可以同时报考1-3个职位,但最终审核通过的仅其中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
三、面试人员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生调剂职位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招录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7月20日9:00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至17:00。
调剂工作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7月22日10:00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五、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安全健康,考生须事先申报个人健康状况,面试时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需实施14天隔离健康观察,实行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报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7月25日-26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0年7月22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若面试职位中,有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该面试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时间将统一推迟,有关安排将于7月23日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写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第二轮)。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748577-1228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第二轮)
2020年7月13日
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第二轮)
根据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20年度第二轮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就第二轮招录中的有关问题回答公布如下:
1、问:报考者如何进行第二轮公务员招录职位的报名?
答:第二轮职位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7月15日10:00至7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
招录单位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2、问:职位报名时考生可以填报几个职位?
答: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填报3个以下职位(含3个),既可以填报同一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也可以填报多个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但每人只能有1个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如所填报职位处于未审核状态时,可取消当前填报职位改报其他职位。一旦有填报职位通过审核,其他它未审核职位将变成失效状态。
3、问:个人填报的信息是否允许更改?
答:考生根据情况的变动,确需更改补充相关内容的,可在职位报名前在"报名备注信息栏"内修改。
4、问: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5、问: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答: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计划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6、问:当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是否进行职位调剂?
答: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通过公开调剂的方式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7月20日9:00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至17:00。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于7月22日10:00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7、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时间为7月25日-26日。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于2020年7月22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若面试职位中,有考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该面试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时间将统一推迟,有关安排将于7月23日另行通知。
8、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登陆公务员报名系统打印。
9、问:参加面试有何疫情防控要求?
答: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安全健康,考生须事先申报个人健康状况,面试时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需实施14天隔离健康观察,实行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报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
10、问:在第一轮公务员招录中,面试合格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能否参加第二轮的职位报考?
答:为规范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在第一轮招录中面试合格,但在体检、考察环节中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适用特殊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报考适用普通体检标准职位除外)。在第一轮招录中进行了职位报名,并在自主选报的职位中被确定为面试人选但最终无故放弃面试,或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但最终无故放弃的考生,不得报考。
11、问: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答:面试结束后,招录单位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可相应调整招录计划。
12、问:在第一轮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进入第一轮职位面试名单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面试且经当轮招录机关报备的考生如何安排?
答:根据《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报名及面试工作公告》有关要求,对进入第一轮职位面试名单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面试且经当轮招录机关报备的考生于7月14日10:00至17:00期间进行职位报名;待该部分考生面试职位确定后,其他符合第二轮职位报考资格的考生于7月15日10:00至7月17日17:00期间进行职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