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慈利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慈利县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慈利县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的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至2002年8月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凡符合报考职位1的村官和在职财政统发基本报酬的村(社区)干部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县直经费自理人员和保留身份人员(含江垭林场统招统分大中专院校毕业无编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范围为面向慈利县,报考人员现户籍或进入高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慈利县。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4日至8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3.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小会议室
4.报名流程:考生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自行下载《2020年慈利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照片”处,另两张粘贴于报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须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书、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4.凡符合报考职位1的村官和在职财政统发基本报酬的村(社区)干部报名须经组织部门审核;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县直经费自理人员和保留身份人员(含江垭林场统招统分大中专院校毕业无编人员)报名须经县编制部门审核。
5.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根据湘人社发〔2020〕21号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证书原件。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8月20至8月21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前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在慈利县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3日提前通知考生。
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重点及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3)。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选择乡镇,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4)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5),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乡镇招聘单位应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根据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请报考人员注册“健康码”并配合查验,报考、笔试、面试期间,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报考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
0744--336859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
0744--3380056(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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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慈利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x
2020年慈利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