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桃源县第四中学、桃源县第十中学、桃源县西安镇中学、桃源县兴隆街中学、桃源县龙潭镇中学、桃源县观音寺镇中学、桃源县牛车河镇中学、桃源县钟家铺中学、桃源县郝坪中学,均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本次招聘教师3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能够扎根桃源,在应聘乡镇或学校工作至少5年。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7日-7月28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可暂不提供)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二)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公示。
六、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视考试成绩确定是否录取。
七、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岗位确定、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各环节考试成绩将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公示。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7月3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桃源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7月31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8月5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入围名单于8月3日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公示。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某年级的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需进行技能展示的岗位,试讲时间总共不超过20分钟。
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成绩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递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报招考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岗位确定。由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安排到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八、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2020年桃源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监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6622400(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监督电话:0736—6620032(桃源县纪委监督室)
0736—6625479(桃源县教育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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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