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岗位名额及要求见附件
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层次摘录)》(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各省委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的研究生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生或委托培养协议的委培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38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
5.符合岗位需要的资格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如下资料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zjswdxrsk@163.com;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
(2)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3)个人简历;
(4)发表论文代表作(2篇以上);
(5)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电子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须含本科层次及研究生层次);
(6)报名者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应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全脱产学习证明。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我校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给予通知。
2.复审。通过初审的报名者于考试前一天带齐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竞聘。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并于考试时间前45分钟到我校人事科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合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4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教学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内容与应聘专业有关(具体试讲内容在通知应聘者考试时告知)。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45分钟,试讲采用多媒体教学。教学试讲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生的试讲顺序。
3.教学试讲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合格。
4.教学试讲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教学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教学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已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发放,由财政全额供给。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发布。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似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毕业生派遣时需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或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符合广东省委《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有关人才激励政策的,我校将按规定予以申报享受。
(四)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校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全程接受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湛江市人社局及我校院门户网站,并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保持联络畅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校负责解释。
(七)我校的门户网站为:www.zjswdx.cn;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市委党校(邮编524032);联系电话:0759-3186860;联系人:人事科黎老师、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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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党校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