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民政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3日前出生),其中男性45岁以下(1975年8月3日之后出生),女性40岁以下(1979年8月3日之后出生)。
(三)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党员、有从事过机关事业、教师、心理咨询、社会事务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楼1320室),咨询电话:0771-5826309,联系人:李源桂。
(3)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供。
(2)提交《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岗位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报批后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民政局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报批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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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