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窗口工作,有较好的公众形象,有爱岗敬业和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温州市区,身体健康;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有窗口工作经验或计算机相关专业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lwsgbzhk@163.com,联系电话:8696837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录用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单寸照片2张。
四、聘用及有关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被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除外)。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为温州市龙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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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