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党政工作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30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4日以后出生;
(四)持有C1驾照,会开车,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五)苍南县户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休息),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苍南县赤溪镇环海路61号,赤溪镇行政中心党建办(三楼3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9866309、15157742336,为提高报名资格审核效率,报名人员可先将报名所需材料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724216802@qq.com进行初步审核。
3、报名材料:《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附电子版)。
三、招聘程序
1、考试:本次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赤溪镇公示栏及苍南县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实习期2个月,经试用期满鉴定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等。
四、其他说明
1、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期限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3、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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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