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意愿在马山县工作、自愿为马山县扶贫开发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2.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8日,具体时间为每天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县扶贫办资金股(204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应聘的岗位到县扶贫办资金股204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1张。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马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面试。
1.时间:2020年8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2.内容:一是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二是沟通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3.面试结束当场公布结果。
(二)考核及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选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截止时间暂定为2021年6月底。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本县财政资金聘用同类人员管理,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待遇为2200元/月(含个人社保缴费部分),聘用单位代缴社保费部分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
咨询电话:0771-6822669(县扶贫办资金股)
监督电话:0771-6826088(县人社局)
1.马山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设置表
2.2020年马山县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马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