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三、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合同制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2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8月13日至8月21日将填写好的《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swj@gdd.gov.cn。邮件名称需注明“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姓名”。
(三)报名要求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录用办法
(一)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合格后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录取上班
六、其他事项
通知面试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鉴定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37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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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