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预算及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监管专项工作临聘人员3名,主要从事预算及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监管专项工作,包括数据收集处理、文秘资料等工作,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日后出生);
(四)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1.研究生:财政学(含:税收学)(A020203)、会计学(A120201)
2.本科:财政学(B020201)、国际经济与贸易(B020401)、会计学(B120203)、审计学(B120207)
3.大专:会计(C120202)、审计(C120203);
(五)具有汕头户籍(生源)。
二、薪酬待遇
根据汕机编办发〔2019〕6号,专项工作临聘人员薪酬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表》中的第1档标准执行,不实行薪酬晋升机制,即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7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合格的基础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市财政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czj/)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tczhrzp@126.com。
3.报名材料:
(1)填写《汕头市财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供报名表word文档和已粘贴照片、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需扫描户主页和报名者页);
(3)本人学历证书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书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将以上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tczhrzp@126.com。
(2)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供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原因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和证件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本职位面向职位所在汕头市户籍(生源)招聘,报考者须为汕头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汕头市,或在汕头市累计工作(含入汕头市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我局对应聘人员网上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面试
1.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适用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注意事项:根据汕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进入面试考点,需持有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以及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
(四)体检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市财政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终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汕头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财政局人事科,0754-88179744
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财政局机关纪委,0754-88179798
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上班时间接受报名咨询。
点击下载>>>
1.汕头市财政局预算及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监管专项工作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汕头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