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盐都区发改委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专业要求:中文文秘类。
岗位二:盐都区发改委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专业要求:经济类。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都区发改委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发改委236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8426117。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盐都区发改委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个人综合能力。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在面试前,需对照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体检。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取笔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经区发改委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7日。聘用人员录用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聘用人员由盐都区发改委管理使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8425002。
本公告由盐都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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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发改委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