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报考中小学岗位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学历放宽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七)教师资格证情况说明。对今年因受疫情影响2018-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以作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年度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潍坊滨海国际学校(观海路与沂河西街)3D报告厅。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0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教师资格证(已经取得考生提供,未取得的入职前签订承诺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以上材料需准备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个人带回。
3.现场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考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开具)进行现场缴费(自备现金),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面试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现场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1:3的,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人才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由市教育局滨海分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次数。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使用相应学段教材,教材由考点提供。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通知另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滨海分局统一公示(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办理入职手续,委托潍坊滨海国际学校进行管理,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滨海分局提出聘用意见,潍坊滨海国际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主管部门有权调配聘用人员到公办学校支教,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教师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市教育局滨海分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5331037
监督电话:0536-56056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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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滨海分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