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人数为10人;招聘岗位为郯城街道城管综合执法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郯城县常住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能从事集体性、应急性工作;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被辞退、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和其他不宜从事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郯城街道办事处6006室(郯城县师郯路51号)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5张二寸免冠照片、《郯城县公开招聘郯城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请如实填写相应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2,由本人签名按手印)。其中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须分别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为本人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郯城街道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每月19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每月2200元,工作满一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聘用期内,由郯城街道为应聘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每次派遣合同聘期为两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及本人申请解聘的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配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消毒,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信息发布。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郯城县公开招聘郯城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65976865
监督电话:6107407
郯城县公开招聘郯城街道
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