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人员招聘
(一)招聘计划。
依据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印发《临夏州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卫(2020)312号)文件,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作收入水平相衔接,服务期4年,4年内特岗全科医生的工资性收入每年不低于6万元。2020年州上下达我县全科特岗医生计划2人。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录特岗医师优先临夏县户籍人员,若临夏县户籍报名人数小于2人,可放宽至临夏州户籍,应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执业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卫人函〔2020〕438号)要求,我县为“两州一县”贫困地区,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对象放宽至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8月27-30日)。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各医疗卫生机构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步骤、招聘要求、招聘程序、联系方式等。
2.组织报名(8月31日-9月1日下午6:00截止)。报名人员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临夏县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到临夏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415)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资格审查(9月2-3日)。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招录计划人数时,直接招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招录计划人数时,进行笔试。
4.组织笔试。经审查考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2人以上时,组织所有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由县卫健局协同县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组织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2名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在县政府网站通知。
5.组织体检。考试成绩前2名人员,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由考试成绩第3名人员接替,依次类推。
6.聘用管理。招聘录入的特岗全科医生,与县医院签订服务合同。
7.岗位培训。县卫健局负责对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进行岗前培训。
三、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夏县人民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
1.管理。特岗全科医生实行“卫生院申请使用、卫健局管理派驻、卫健局备案管理”的管理模式。由临夏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签订合同、考核、注册、薪酬等。根据岗位需求,统筹派驻特岗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考核。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以临床工作为主,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医院,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乡镇卫生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对全科医生与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一并进行年度考核。
(三)执业注册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服务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临夏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临夏县人民医院。
四、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招聘人数拨付经费,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支出。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县医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用人单位与单位干部职工一并进行绩效考核、落实绩效工资。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特岗全科医生除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服务单位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卫生健康部门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等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解聘。有以下情形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对初次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查明原因,如情况属实,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全科医生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3.招聘的全科医生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工作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组织管理的。
咨询电话: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0930—3224274;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0-32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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