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
泸州市博物馆(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占编聘用);泸州广播电视发射台(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占编聘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附件1确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时间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详见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泸州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首轮引才自《泸州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4日18: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邮箱648934879@qq.com。(邮箱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如:张三+文物与博物馆〉)
报名所需材料:《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联系人:杨华,联系电话:0830-3196277
(3)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引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18:00前到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地址:泸州市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49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4.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考人数达到比例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中缺考或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考生均进入笔试、面试,其中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如因主、客观原因弃权的,可依据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体检及考察。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理偏激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7.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8.公示
对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9.有关问题说明
(1)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者经正式聘用后,在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纪律与监督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和考核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6277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79907
单位地址:泸州市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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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doc
2.2020年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