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优良;
2.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正常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以2020年8月31日划线计算);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报名者须带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报名事项及薪酬待遇请咨询电话22836655。
2.报名地点:由本人到区机关服务中心行政人事科(区行政大楼会议中心)报名。
3.考试方式(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
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者发放准考证。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内容:对应聘本岗位的认识、如何解决本岗位遇到的问题、怎样做好本岗位工作等。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应聘本岗位的基本技能、操作程序、实操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总得分,将分数从高至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按拟聘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5.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入职手续
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员工手册》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由区机关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员工薪金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薪酬中岗位工资按录用期岗位工资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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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