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禅城区城市规划研究所合同人员3名,主要从事规划技术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4.职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法学(A0301)、地理学(A0705)、建筑学(A0813)、土木工程(A0814)、城乡规划学(A0833)、林学(A0907);
法学(B030101)、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B070502)、人文地理和城乡规划(B070503)、建筑学(B081001)、城乡规划(B081002)、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1106)、林学类(B0905)。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相关工作经历时间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签订有关合同的,应遵守各相关规定,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1)《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规划研究所公开招聘合同人员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暂时未取得,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4)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明确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现职务,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出具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3.报名方式:
可现场报名,或以快递方式(EMS)报名(以快递方式报名的,可暂不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待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名地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人事科(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C座609室),联系电话:0757-83139714,0757-83036358。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考试的通知。
(三)考试
考试当日,考生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
(四)体检。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与录用。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名考生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公告中“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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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