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户籍不限,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办公室从事文字综合等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2020年8月31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综合协调科(淄川区般阳路275号建设大厦718室)
3.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从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尚未取得学历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在职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谈
现场经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谈时间,并携带身份证现场面谈。面谈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有发热症状人员不得参加面谈。
(三)体检
根据面谈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体检范围,同时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可从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医院照实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
体检合格的,由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五、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3-5270010
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