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7名,具体职位见《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护理、助产专业无药物过敏史。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见《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4.宁乡市卫健系统编内人员不纳入招聘报考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9月21日17:00止(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白马大道白马北路324号,院外行政办公楼三栋三楼)。
3.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报考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专业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等资料进行审核。
4.报名咨询电话:13974911055邹女士
13875974239姜先生
接受电话咨询时间为: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理论考试、技能操作(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理论考试
时间:9月26日8:30—9:30;
地点:另行通知;
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操作(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出现相同分数,一同进入技能操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免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成绩于2020年9月26日12:00在考试地点张榜公布。
2.技能操作(面试考核)
时间:9月27日9:00
地点:保健楼五楼示教室
现场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其中文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综合成绩
外科、放射、妇产科、儿科、麻醉、药剂、口腔、眼科、护理、康复治疗岗位按理论考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面试考核)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报考相关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免理论考试,考生技能操作(面试考核)即为总成绩;文秘岗位按理论考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所有岗位考生技能操作(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于2020年9月27日在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张榜公布。
六、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费用:自负;
4.结果: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拟聘资格,按名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录取、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予以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八、相关事宜
1.理论考试前,医院将在宁乡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地点,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任何考生;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和有关考务事项等通知均在考场附近张贴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为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考试顺利,根据国家和本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3.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笔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考前14天内尽量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接触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时做好自我防护。
3.2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3.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持有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14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3.5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7开考时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主动报告现场工作人员进一步排查。未主动报告情况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行政监督指导电话:0731-87883768(宁乡市卫健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13723888608(纪检组长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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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