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
越秀区平安办工作人员2名,越秀区来穗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7日至2002年9月6日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操作应用,具有一定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政府部门或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过非法组织、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至9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507室,联系人及电话:王小姐,83268012。
(四)报名材料
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四、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考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机关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一)如因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冒名替考、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三)应聘者需服从岗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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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