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外向,阳光开朗;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执行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环境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原则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与本职业务相适应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现场组织处置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尤其是word、excel和PPT等办公软件。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www.xjepb.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招聘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1寸彩照,报名时现场提交招聘单位。
1、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期限: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5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办公室。
5、联系人及电话:孙琦电话:150260779360991-3691625。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固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岗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行政能力和环境保护综合业务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测评要素。
(四)体检
1、体检由固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固管中心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固管中心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1、由固管中心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生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考察。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社区(村)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
2、考察时,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www.xjepb.gov.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
2、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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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