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57名(不含县城区域)。
三、招聘时间:2020年9月2日(至签订聘用合同)
四、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40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学前教育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受聘后一年内参加学前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承诺书(县教育局会集中组织,免费培训);
3.具有师范类毕业证(含中专、大专、本科),同时提供学前教育培训合格证或承诺受聘后一年内参加学前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承诺书(县教育局会集中组织,免费培训);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2019年毕业但还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思想政治素质差,有违法犯罪记录者;或有吸毒史者;
2.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3.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者;
4.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者;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在岗的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教师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及报名。
1.发布公开招聘公告:2020年8月29日前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8:00—12:00。联系人:杨老师15348828499
报名方式:到琼中县幼儿园(新建的县幼儿园)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有效期内身份证;
(3)毕业证;
(4)《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幼儿园教师思想表现鉴定表》(详见附件4)
(5)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毕业证,其中只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毕业证者,须签订《受聘后一年内参加学前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承诺书》(详见附件5);
(6)2020届及2019年、2018年毕业在择业期毕业生可不提供以上(5)所需证书,但须提供本人签订的《受聘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幼师)资格承诺书》(详见附件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2020年9月2日上午8:00—12:00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核查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存档。资格审查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2日下午2:30开始
2.面试地点:琼中县幼儿园
3.面试内容为绘画、唱歌、跳舞、讲故事及回答有关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要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以2020年以来县级及以上医院作出认定结论的“体检表”为准,不能提供体检表的将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五)聘用。
1.在尽可能满足个人意愿前提下,由各公办幼儿园与应聘对象双向选择,选择不成由县教育局组织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安排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面试合格成绩按程序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经上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半年。
3.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上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依法追究责任。
4.聘用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政策
(一)聘用的幼儿园教师属我县编外人员,工资按照《琼中黎族苗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解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紧缺问题的批复》琼中府函【2015】31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幼儿教师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由财政资金列支)。
(二)聘用的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县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待遇的补充通知》琼中府办函【2019】2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人均每月500元(最低不低于400元,最高800元)、高温津贴享受7个月(每月300元)。
(三)由单位提供宿舍,并配备睡床、桌椅、风扇等必要的基本生活用品。
(四)聘用的幼儿园教师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聘期结束后,如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第二个聘期合同,特别优秀的可以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一)监督举报电话:0898—86230538
(二)报名咨询电话:0898—86222401(县教育局)
联系人:杨老师15348828499
八、本公告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2.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第二批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材料目录表
3.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第二批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4.2020年海南省琼中县第二批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
5.受聘后一年内参加学前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标准承诺书
6.受聘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承诺书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