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用工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2.女性,身高165cm左右,形象好、气质佳,善于交流,亲和力强;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户籍要求建德市户籍或建德市生源。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3.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04办公室(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4.报考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随带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按实际报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岗位人数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公示7个工作日。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待遇享受机关事业辅助性岗位待遇;
2.符合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在面试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如本次招聘的人员因故在2021年9月30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根据程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本公告由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47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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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