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服从岗位安排,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报名地址:增城区民政局508室(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民生街1号)。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提交资料如下: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可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
(4)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街道出具)。
(5)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简历资料进行初审,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
笔试考试以准考证、身份证作为考试身份证明(准考证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发放)。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现场实操测试。其中:职位01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职位02岗位考试采取现场实操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应职位的履职能力。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2.面试
(1)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招聘岗位按拟招聘人员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出现笔试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现场实操测试
(1)实操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实操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实操测试内容:主要是对日常婴幼儿护理(包括洗澡、穿衣、脱衣、替换纸尿片、喂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试总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职位01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职位02岗位分为面试和现场实操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实操占6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面试和现场实操测试考试环节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从招聘领导小组人员中选取组成),考试评分实行每位评委独立评分,考生考试顺序实行现场抽签确定,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及现场实操成绩均由7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5名评委分数的平均分为考试成绩,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和现场实操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出现成绩相同时,职位01岗位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排名;职位02岗位持有护理类技能资格证书或有工作经历优先招用,如无护理类技能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则按实操成绩的高分者优先排名。
(四)体检
1.招考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用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用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在考录期间的表现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招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政府聘员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相同岗位空额的情况,可在本批应考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本招聘方案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629501;监督电话:8262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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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