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取得全脱产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脱产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于9月21日下午17: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gjzxbg@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材料如下(请不要使用邮箱链接形式):
1.《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小语种和英语)等级考试(或成绩)证书;个人简历;奖励证书等;
3.与原工作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已取得的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考试
(一)笔试人选确定。结合招聘岗位需求和报考人员专业背景,我单位将在材料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10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若低于1:10,则按实际人数确定。9月下旬,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安排。将在9月下旬进行现场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英语翻译和写作、中文写作。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2.5小时。
(三)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低于1:5,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经我中心通知后参加体检和接受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因提供材料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3.对进入笔试和面试的报考人员,我中心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方式:逯老师59192433
刘老师591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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