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4人,由派遣公司统一组织。(详见附件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9月21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1)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将word文档文件名修改为自己姓名+岗位代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12398798@qq.com(如:张三+JH01)
请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投递,其他格式视同无效投递
如内容填写有误需要二次投递报名表,请将报名表文件名更改为姓名+岗位代码+二次投递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同无效投递。
(2)统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3)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时间:资格初审公告将于9月28日公布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人才网-热点招聘栏目(http://218.22.70.154:9001/web/list.html?type=23),请报名人员按公告上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本次不公示报名人员名单,审核以现场查看相关资料为准)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底一寸照片2张;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档案》及承诺书(见附件)5.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需要提供退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基本法律常识、写作、时事政治为主,满分100分),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2)资格复审。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开考比例(3:1或经审批后降低为2:1)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其中: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汇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汇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汇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特别说明: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请考生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需持绿色安康码进行。考生需对身体状况做出承诺,任意环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放弃本次应聘。
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官网通知,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市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
派遣公司(组织考试)3991379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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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