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主要是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限制期限内,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程序
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襄汾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2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人民政府北楼四楼东侧大会议室
2、资格审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襄汾县卫体局2020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从网上下载《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于报名时一起交回,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需提交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襄汾县卫体局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自己网上下载打印签字;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原件最晚在考察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缴费,随后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退还。
6、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及格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请于10月15日上午(8∶30-12∶00)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襄汾县人民政府北四楼东侧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卫生法律法规等占20%);
科目二: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和专业知识(占80%)。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面试
面试由县卫体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专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抽签答题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卫体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选岗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襄汾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全额财政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357-3622304
咨询及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五)本公告由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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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襄汾县卫体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