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的设定
招聘的岗位为军事训练参谋、综合文字干事、保障助理员等,聘用为工作人员后,可根据其自身条件及德才表现进行岗位调整,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以及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3日09:00起,9月30日17:00截止。
(二)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退役证等);
⑦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⑧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
⑨部队服役期间个人简要经历介绍。(注:非退役军人可不提供)
(三)报名方式
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采取电子邮箱发送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①报名者将报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rwbzgk@szgm.gov.cn邮箱,个人材料是报考环节的重要因素,请报考人员认真照实准备;
②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
③报名材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咨询电话
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李干事:0755-88214386。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初审通过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考试人选。
(六)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人民武装部划定),体检人选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确定为拟聘人员后,考生需在5个工作日内选择深圳市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武装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安排具体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2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2020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未能提供纸质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的情况说明)。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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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