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
审计助理(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非合同制职员)。
(二)招聘人数。
拟招聘审计助理30人。具体详见《招聘审计助理岗位表》(附件1)。
(三)工作职责。
协助国家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事项开展审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人员。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审计助理岗位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具备国家985、211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在公告日之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审计助理岗位表》(附件1)。
6、聘用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统一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不得从事社会兼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审计助理报名表》(附件2,需附彩色证件照)
报名表务必填写清楚报考岗位。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3)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PDF格式扫描件。
(4)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1-4的顺序重命名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序号+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gxzg888888@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因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引起的后果自负。
3.报名要求。
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根据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才能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申论,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特殊情况,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递补。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入围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用。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察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用工方式
被聘用为审计助理的人员与广西正工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间不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审计助理薪酬待遇参照隆林各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执行(十级岗,不含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广西正工劳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57761115
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
联系人:黄华兴联系电话:0776-8202129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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