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具体详见:附件一《职位表》。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6.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9.复转军人优先考虑,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1.被辞退(解聘)、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性质的人员;
4.有过吸毒史的;
5.未经单位批准自行离职的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考程序
招考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政审、公示。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和静县应急管理局(和静县财经大厦三楼西侧)办公室。网络报名,需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发送到至指定邮箱2386954996@qq.com。
3.资格审查单位: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报名结束统一资格审查)。
4.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
(3)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2020年和静应急管理局(矿山救护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救护队员人员报名表》(请考生登陆和静县人民政府网公式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
5.报名时间:2020年10月7日-2020年10月10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00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天,考生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准考证
经人社局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于笔试前2天发放准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笔试、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疫情防控、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2.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静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录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达不到录用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合格)。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并在正式面试前5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总成绩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的政审,填写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八)调剂
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岗位入围面试并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
(九)公示和聘用
政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的,查清问题,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招考领导小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无法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新聘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应发5000-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hj.gov.cn)、“和静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错过考试环节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6-5013722
和静县应急管理局:0996-502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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