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史志馆是隶属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海南史志馆主要负责人1名。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忠于事业,为人正直,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
4.具有中共党史、地方志、历史学、图书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满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领导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或具有中共党史、地方志、历史学、图书管理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满两年以上;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场馆管理经验者或新馆规划设计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海南史志馆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海南史志馆资料的征集、陈列、展示、保管和研究工作;
3.负责对外拓展,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南海先锋网、南海网、海南史志网等平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海南史志馆公开选聘主要负责人报名表》,并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行政任免通知、代表作等材料复印件、近5年工作总结、受聘后的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等。以上材料由本人亲笔签名后以EMS寄或送至海南史志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6号楼216房;联系人:卫静春;联系电话:15607637863、0898-65349390)应聘时间为:2018年8月6日至8月31日。
(三)材料审核:根据报名条件,由海南史志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候选人。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四)组织面试:由海南史志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候选人进行面试;应聘者按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前对所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由海南史志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考量,确定考察对象。
(六)实地考察: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群众基础等。
(七)确定聘用人选: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八)体检: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由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九)公示:对拟聘用人选有关情况按程序在南海先锋网、海南史志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
卫静春:0898-65349390 , 15607637863
郑 昕:0898-65342387 , 13876068376
孙乐辉:0898-65356687 , 13086000914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