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其他要求的人员,户籍不限,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20年9月25日起通过海招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日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8:00至10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36.101.208.170:81
或者点击www.hngjj.net(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页面进入考生报名系统。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照片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面向海南省贫困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考生需提供海南省发放的扶贫手册及考生与贫困家庭的关系证明材料。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要求,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9日起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职位。10月1日8: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10月30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并保持通信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898)66532637、66713065(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5.报名要求:
(1)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经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和随时关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我局视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排序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
1.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
2.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限时方式,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写作等内容,专业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届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分采取百分制。
(2)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
(3)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则根据个人综合情况、面试成绩由我局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我局确定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替补或另行组织招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66532637;
传 真: 66531610;
纪检监督电话:6651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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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分配表.xlsx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