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2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0、2021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8届、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8年、2019年大学毕业未就业者、2020年、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高学历学位毕业生优先,“985”“211”“双一流”院校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五)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聘用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简章在武鸣区政府网、武鸣教苑公众号等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时间:
(1)2020年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集中报名点:应聘者参加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0年10月17日(9:00-16:00)在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组织开展的“2020年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人才交流大会”。届时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我局设置的报名摊位进行报名。
(2)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报名点: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解放街2号,教育局第一办公区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如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
(五)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
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鸣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1)招聘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2)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0771—6220045。
2.监督电话
(1)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8511;
(2)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2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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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