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名额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黎明乡党建工作组织员1名;
(二)工作地点:平果市黎明乡党建工作站。
(三)报名条件:
1、20岁以上至35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2000年10月1日之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功底,有较强的责任心。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善于联系群众,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并积极主动工作。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2、报名地点:平果市黎明乡人民政府党建工作站。
3、联系人及电话:15878483726
邮箱:lmxzf001@163.com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5、报名手续:填写《平果市黎明乡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1张、个人简历,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面试: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考察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政审不合格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福利待遇: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对使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签订用工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的有关规定发放。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黎明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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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黎明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