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文字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较好的公文写作知识和能力,熟练掌握和使用办公软件,能独立完成各类公文撰写工作;
3.具有良好的学习和思考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作风扎实,执行力强;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中文应用,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文秘(学)、现代秘书、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等专业;
6.男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地点: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大楼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11月3日止;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
关注莆田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网(http://new.ptrc.com.cn/)、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并如实填写《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1.现场报名。在工作日携带应聘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人力资源部(广电大楼12层1205室)报名。
2.邮箱报名。可将应聘的相关资料发至人力资源部电子信箱:PTGD-RLZYB@163.COM报名。
应聘资料包括:应聘人员《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和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邮箱报名的提供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认证报告;学习工作期间发表的各类作品、获得的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所报送应聘材料(原件除外)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敬请谅解。
三、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核。在报名期限截止后,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须符合1:3(含)以上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不予开考。体检前,将对入围考生(邮箱报名的)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当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裁定。
(二)笔试办法。以公文写作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加试。若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人数等于1:1比例的,合格线为7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体检环节出现弃权现象,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每个岗位仅限递补一次)。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及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政审合格的,报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同意后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聘后待遇
一经聘用,参照中心一类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实行绩效考评,同时办理人事代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等保险。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心党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中心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联系部门: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人力资源部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西路96号
联系人:李女士关先生
联系电话:0594-2758216、2758262
传真:0594-2339618
电子信箱:PTGD-RLZ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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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