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地质大队及地质勘查总院为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以下简称省有色地矿局)所属8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国家和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找矿工作,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地质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局发展需要,局属事业单位通过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地质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应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考察及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在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和河南省有色地矿局网站(http://www.hnysdk.org.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点与方式。一是报考人员可通过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报名投递简历。二是报考人员直接到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报名(时间:10月24、25日,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招聘及报考有关事宜的咨询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有色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1寸)3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短缺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省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现场办理(签约)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和其他特殊急需紧缺人才前期经与招聘单位进行对接,可在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集中办理编制、调动、公开招聘和岗位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省有色地矿局网站(网址:http://www.hnysdk.org.cn/)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有色地矿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省有色地矿局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及经省人社厅批准的急需紧缺人才不参加笔试、面试,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有色地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在省有色地矿局网站上公布。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在考察过程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上报省有色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局审议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有色地矿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保障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有色地矿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住国土厅纪检组领导及分管人事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局直纪委、局直单位党委、职工代表、用人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371—68101820(省有色地矿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8101817(省有色地矿局局直纪委)
0371—6969028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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