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部分机构所属职位,共30个。详见职位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踏实肯干、廉洁从政、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知识等。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4.园区副职及内设机构管理岗位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5.报考园区副职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内设机构管理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主办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关岗位工作的,或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应聘人员如为业内知名人士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指定网络报名端口投递简历。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9:00至11月5日17:00。
2.报名端口:
http://campus.51job.com/gwh2020。
3.报名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事项,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JPEG或GIF,不大于200KB)。
(2)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重复性投递。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和《2020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个人邮箱查收准考证有关信息。准考证需要保存到公示拟聘任人员阶段。
具体时间以邮件、短信通知为准。报名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围绕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短信通知为准。
(四)面试
1.面试说明。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为6:1,按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短信通知为准。
(五)面谈与在线测评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个人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个人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谈范围的人数与招聘职位为3:1的比例确定面谈人员名单。面谈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短信通知为准。
同时,进入面谈范围的人员,要进行在线测评。在线测评链接届时统一发送至报名时所填写邮箱,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谈情况,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遇特殊情况,考察人选可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人选在考察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查报名资格。考察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人选资格。干部(人事)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七)体检与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招聘资格的,按同一职位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招聘资格的,要写出书面申请。体检人选2020年度已参加过单位统一组织的健康查体的,可直接提供体检报告,不再参加本次招聘体检。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及时登录查询。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统一要求,实行全员聘任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有身份、职务、职级、职称等封存入档,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薪酬,试用期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绩效薪酬,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任资格;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官方网站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其他招聘工作。
5.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现场笔试、面试、面谈等,应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予以配合,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31-83532929-672/678/861(工作日9:00-17:30)
0531-88871857
2.监督电话:
0531-88871737(工作日9:00-17:30)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