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1.管委会副主任1名。
2.管委会部门工作人员5名。重点针对园区急需紧缺的政策研究、招商引资、经济运行等职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人才招聘。具体为综合办公室政策研究岗1名、人力资源岗1名;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岗1名;投资促进局招商岗2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无刑事犯罪记录。
3.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报考管委会副主任职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明显专业优势和良好职位适应性的人员,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相关职位工作的,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7.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8.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将指定报名材料投递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为:xclshzp@163.com。
2.需提供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国内学历需提供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且必须带有二维码>;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注册备案信息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其他报名职位需要的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11月5日17:00。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重复性投递。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初审、简历筛选与笔试准考证发放
对报名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网络初审,初审通过的,进行简历筛选。在简历筛选的过程中,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选择跟职位相匹配的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年龄、学历、工作履历等信息进行简历筛选,确定管委会副主任职位进入在线测评人员、部门工作人员职位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报考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围绕职位匹配度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届时将统一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填写邮箱。参加笔试时,请考生随身携带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其他要求以笔试通知为准。
(四)在线测评
报考管委会副主任职位及完成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笔试的人员,择优进入在线测评环节。在线测评通知及测评链接届时将统一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填写邮箱,测评时间以测评通知为准。
(五)面试与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通知及面试准考证届时将统一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填写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在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及经审查不满足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体检及公示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确定意向人选。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意向人选,由管委会派出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个人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并按规定审核干部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查核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对非机关事业单位的意向人选,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背景调查。如发现人员存在材料和信息造假的情况,则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后,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合格人员放弃入职资格的,在同职位其他人选中择优确定递补人选或取消该职位。
园区管委会根据考察、背景调查、体检情况,经履行有关程序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站、园区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管理和待遇
1.园区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1个聘期为3年。新聘任的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其他职位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试用期计入聘期。
2.管委会聘任人员纳入园区管委会统筹管理,执行统一的薪酬体系,工资、绩效薪酬以及各种补贴等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发放缴纳。园区薪酬坚持“保障基本,突出激励;以绩定薪,绩薪相适;奖优罚劣,适当倾斜”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根据园区在全省开发区综合评价排名确定薪酬总量,排名前20%时为基准额度(参照天桥区机关工作人员同等水平与核准的人员控制数测算核定)的3倍,后20%时为基准额度的1.5倍,其他位次为基准额度的2倍。
3.根据鲁组发〔2020〕3号文件要求,园区聘任制人员,任期内可参加属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范围内,以实际收入缴纳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
五、其他事项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招聘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咨询电话:13395312666、17866609829
监督电话:0531-88077260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