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届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20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的规定,商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9:00-10月30日16:00
报名地点:商河县教体局(商河县青年路101号)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须提前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需提交:《2020年商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按照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一寸证件照(2张),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现场缴费。进行现场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会计学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其他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试讲时间为10分钟。其中,应聘学前教育、钢琴专业岗位的,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总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得分。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电话畅通。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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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商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2.2020年商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商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