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是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主管的省属事业单位。幼儿园始建于1949年,是山东省教育厅命名的首届省级示范园,2001年被命名为山东省首届十佳幼儿园。幼儿园占地6670平方米,建有南北两座保教大楼,各项设施齐全完备。开设大、中、小13个教学班。院内设有大型玩具区、塑胶操场、景观区、沙水池、种植园地等,春有花、夏有色、秋有果、冬有绿,绿化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学位。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①声乐等级考试获得八级及以上证书;②钢琴等级考试获得八级及以上证书;③舞蹈等级考试获得四级及以上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11月6日16:00
报名邮箱:zgsdswjgyeyzp@163.com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11月8日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下载填写《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一寸免冠照电子版,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上述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扫描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gsdswjgyeyzp@163.com。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初审结果于11月8日在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6:00登录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众号,扫描初审结果下方的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备注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笔试准考证下载方式另行通知。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1月9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扫描并压缩发送至zgsdswjgyeyzp@163.com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序号+岗位名称”。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众号予以公布。
4.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④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声乐、钢琴、舞蹈专业水平等级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均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等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济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通过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公众号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由主管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单位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51776596
监督电话:0531-51776266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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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