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和相关高校网站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9日16:00。
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命名)。报名邮箱为:njsscjgjgkzp@163.com,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网上报名通过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并须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到西安翱翔国际会议中心5楼聚雅厅(西安市碑林区劳动南路与西市南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2020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到西安翱翔国际会议中心5楼聚雅厅(西安市碑林区劳动南路与西市南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办理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的,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西安一码通”,当天“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
3.领取准考证
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笔试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于2020年11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公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025-86735588
2.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25-86673817
3.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025-86673607
4.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025-8667355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纪委派驻纪检组:025-8363068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0年十一月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20年十一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