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男法警身高175cm以上,女法警身高160cm以上,无身体障碍,无口吃、色盲、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4名,按岗位分别派遣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919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打印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7)打印并签名的《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可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下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将电子版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后发送至邮箱kfqrlzy2014@163.com。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法院书记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应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招聘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生抽签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法院法警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生抽签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能力。
(2)体能测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其中法警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等结果,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如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临沂经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相应招聘单位工作,合同期限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五、待遇
1、工资(含保险):试用期30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300/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200元/月、其他学历工资4100元/月(含保险)。
2、保险: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购买五险一金。
3、聘用后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http://www.leda.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6019279,0539—8800512。
附件: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