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具有嘉兴市本级常住户口,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2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具有消防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者、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同等条件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享受街道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现场报名:请携带《解放街道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等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23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解放街道办事处403办公室(嘉兴市南湖区东升东路229号),联系方式:屠巧生,联系电话:0573—83675334。
(二)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组织笔试,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区、街道编外用工收入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2个月,缴纳五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解放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