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实施院校之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示范试点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900亩,建有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杭州湾校区三个校区,下设11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140人,全日制本科学生1376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附件)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6:00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等所需的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至rsc@nbu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发送后须电话确认,且在面试前携带原件至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后,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0年12月6日前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的办法。
1、资格复审
试讲和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邮箱报名的所有材料原件,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面试。
2、试讲和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技能测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考察。
试讲、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和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各岗位成绩为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16030,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联系人:门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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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