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编外用工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新合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具体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6.年龄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为25至35周岁(1985年11月23日至199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文化员岗位为18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3日至2002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7.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8.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
间为2020年11月23日,不含2020年11月23日当天迁入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10)。
(2)报名地点:新合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地址:桐庐县新合乡金浦路228号),联系电话:0571—58505718。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退伍军人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5.承担社会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调处、调解协议书制作、案卷归档整理;纠纷回访;矛盾排查及乡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6.领导交办的与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其他工作。
2.资格审查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未达规定比例的,则延长报名时间至报名人数符合要求截止(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笔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面试内容为人民调解案例分析,其中调解助理岗位还需进行office软件技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人员,实行优先政策。未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相等的,实行优先政策。其中具有调解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如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因故在2021年5月23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单位报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根据程序按对应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参照桐庐县新合乡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新合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和桐庐县有关编外用工文件要求。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新合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电话:0571-5850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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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新合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