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岗位性质
主要从事机关事务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怒江州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和性别。
3.文秘、语言文字类和有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上六类符合一类即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用工合同,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工资3000元/月。中途需要离岗,按照州人社局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聘用后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所缴纳的各项保险等待遇,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
五、报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所有材料复印一式两份),个人简历一份。
(二)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相2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州旅游服务中心206办公室)。
联系人:李旭耘。
联系电话:0886—3628008。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
(二)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评委会由局领导、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谈情况,由面试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通过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八、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在规定时间内招聘到位为止。
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劳动就业局进行复审、监督。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8日